监管给个人信息出境立规,需符合这四类情形……

科技要闻 3年前 (202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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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2月2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与境外接收方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适用本办法。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情形: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满10万人的、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网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办法》也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采取数量拆分等手段,应当通过出境安全评估的个人信息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23-02-24 1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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