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眼观两会】别贬低“她”力量!代表委员建言职场平等

国内时事 3年前 (202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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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3月8日电 (董文博)全国两会进行中,“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有关女性权益的话题连日来热度不减。不少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呼吁关注“她”力量,绕不开的性别、婚育、家庭等也成为了讨论的焦点。

为女性营造更加友好职场环境

“结婚了吗?”“有孩子吗?”“要二胎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不得实施“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等行为。但现实是,这些原本属于个人隐私的问题,在职场被摆在了明面上!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地位前所未有地提高,不过,还需追求更多实质性的男女平等,包括为女性营造更加友好的职场环境。

罗卫红称,在职场中确实存在对女性的歧视现象,“有的人纯粹认为女性不如男性,这种观念应该被摒弃。”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袁亚湘院士提到,建议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实施执行中,提高科技领域“性别平等”意识,以适当政策“倾斜性”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造力。加大对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倾斜性支持力度;制定激励女性科学家承担高层次和重大类型项目负责人的优惠政策,支持和培养更多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及后备团队等。

单身与生育

社会在发展,不少女性或主动或被动选择了单身。

对于部分女性不婚,罗卫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要尊重她们的选择。”“不要随意给她们扣帽子;不应去贬低她们。”

不过,也有未婚女性有着强烈的生育意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徐丛剑在一份提案中表示,“未婚女性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超过一定年龄没能生育,但有强烈生育愿望的,可以考虑先予生育力保存,待生育的其他条件满足后,再按程序完成辅助生殖技术。”

“生育力保存”即“冻卵”,辅助生殖技术就是通常所说的“试管婴儿”。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同样建议,对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都应放开冻卵;对非婚生育小孩等行为也应予以认可,在上户口、上学、医疗以及其他方面都应一视同仁。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花亚伟还呼吁,既要允许患特殊疾病的未婚女性冻卵,也要允许其他健康女性自主选择冻卵,“这是她们的权利,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也可以。”

还有委员关注到了产后女性的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商务局局长欧彦伶表示,建议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生育哺乳期(生育后一年内)人性化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女性职工的就业权和生育权。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允许女职工在生育哺乳期自由选择以非全日制工作、远程办公等方式度过生育哺乳期,体现法律对女性生育的特别保护和人性关怀。

全职妈妈群体

全职妈妈是女性群体中不可忽略的部分,但要明确的是,她们不是没有工作,而是没有薪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提交提案,建议建立家庭全职服务成员职业权利保障制度,维护家庭全职服务成员的合法权益。

韦震玲表示,建立家庭全职服务成员职业保障制度,从制度上认可其在家庭中从事全职服务对家庭和社会的贡献。韦震玲认为,因特殊事由、特殊时期(3岁以下哺乳幼龄教育期,照顾失能父母、配偶等)辞职回归家庭承担家庭全职服务的成员,可享受工龄累计及劳动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等。

“全职妈妈”再就业也是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赵心竹今年关注的问题。

赵心竹表示,“现在的全职妈妈们整体学历都比较高,她们稳定、务实、有耐心,对企业忠诚度高,具有很多就业上的优势。”但众所周知,长期脱离社会的全职妈妈想要重拾工作是难上加难,由于照顾子女而形成的职场“空白期”,使他们被限制在家庭的狭小范围内,其职业知识、技能水平已跟不上企业需求,就业竞争力大大下降。

为此,赵心竹建议劳动部门加强对女性就业群体尤其是“全职妈妈”群体的调查研究,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完善法律法规,设立与其密切相关的单行条例;增强法律实施的强制性,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从而消除针对“全职妈妈”群体的各种歧视,确保其享有平等的再就业权利。(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冀文超 )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23-03-08 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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