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治发展报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社会热点 3年前 (202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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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在抗击新冠疫情过程中,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体系也暴露出立法空白、立法重复以及法律冲突等不足,亟待完善。”3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广德在“2023年法治蓝皮书首场发布暨新时代法治发展研讨会”上提出上述问题。

会上,《中国卫生法治发展报告No.2(2022)》(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基本医疗卫生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同时,我国医疗卫生改革进入深水区,健康中国的任务目标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都需要更高水平的法治来保障。

随着气候和环境变化,人类面临更加严峻且难以预测的生存条件,公共卫生安全成为需要全球协作解决的问题。《报告》提出,新冠疫情对迈入新时代的中国而言,敲响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化的警钟。面对社会运行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与矛盾,需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化解社会风险。

当前,我国已形成多层级、广覆盖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体系。但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社会机制运作、社会关系协调等问题,法律体系在内部衔接上仍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立法空白、立法重复等。

《报告》指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突然性”和“未知性”,而法律本身又具有“稳定性”和“滞后性”,法律无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所有情况都作出相应规定。因此,立法空白问题难以避免。此外,很多地方性法规照搬上位法的原则性、概念性规定,出现立法重复。对此,《报告》提出,应以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为抓手,做好党内法规与法律的衔接,持续提升地方立法协同作用,重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法治建设。

“设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主要是调整主体行为,也就是强化政府机构的责任,不能出现滥用权力的问题。此外,要捋顺权力秩序,主要是对地方政府的职权作进一步规范,解决基层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权力失序的问题。”李广德提出。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解志勇认为,卫生健康领域在之前的若干年里主要靠政策驱动,法治推动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下一步,卫生法治的现代化将会是卫生健康领域的明显特色,逐步引领我们的卫生健康进入体系化发展阶段,以更好解决卫生健康制度的设计和供给问题。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

(责任编辑:冀文超 )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23-03-27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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