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在服务大局上打头阵、挑重担,争当‘先行者’!”在2023年度工作会议上,石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德育以铿锵有力的话语重申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
石狮法院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定心丸”。
在审判环节,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害企业及企业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落实罪刑法定、宽严相济原则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慎用刑事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经营,营造安全市场秩序。面对涉外商事案件,发挥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合议庭作用,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为境外当事人提供便利司法服务。在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大对恶意拖欠外贸企业货款的外商的惩处力度,妥善处理石狮童装与儿童产业联合会5家会员商家与埃及客商纠纷,为企业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依法保障石狮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执行环节,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加快执结民企申请执行案件,及时兑现企业胜诉债权。施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探索纳失预警及纳失宽限期制度,减少办案给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为保障企业融资权益,石狮法院强化金融司法协同工作,开通全省首个“互联网+”金融审判在线办案平台,与14家金融机构实现数据对接和双向联动。联动共建“金融枫桥”,成立全省首个“普惠金融共享法庭”并入驻3个金融服务网点,构建“e+1+N”金融纠纷化解模式,实现涉金融纠纷案件一网通办、一揽调处、一站化解。
企业有所需,司法有所应。石狮法院还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开通安商护企“e通道”,聘请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主动摸排企业突出、共性、高发法律问题,针对性地向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涉案企业等提出司法建议。强化法官与商会、协会及街镇的挂钩对接,创新“一会一员”“一企一策”服务模式,实现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林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