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国家疾控局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的通知,明确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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